广东省的危险废物能跨省转移到哪些省份?废气污染因子实测数据低于检出限是否缴纳环保税?
来源: | 作者:弘正源 | 发布时间 :40天前 | 53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广东省的危险废物能跨省转移到哪些省份?废气污染因子实测数据低于检出限是否缴纳环保税?



主题:2026年跨省转移危险废物


内容:请问广东省的危险废物能跨省转移到哪些省份?对之前合作,开展区域合作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到期的地区是否会出台新的政策?


答复:您好,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危险废物跨省转移行政许可工作程序》规定,广东省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的范围为相邻的福建、江西、湖南、海南四省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区域合作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全国统筹布局的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目前与我省开展区域合作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包括湖北省、贵州省,结合实际需求适时与其他兄弟省份开展合作。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主题:缴纳环保税


内容:您好,想问一下废气污染因子实测数据低于检出限,环保税征税子目是否需要考虑?考虑的话按零计算排放量?还是按照检出限计算排放量?非常感谢!!


答复:您好,根据《关于明确环境保护税应税污染物适用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17 号)规定,有关污染物监测浓度值低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污染物检出限的,除有特殊管理要求外,视同该污染物排放量为零。截至目前,我省未出台针对该情形的特殊管理要求,统一按国家规定执行,排放量按零计算。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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